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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一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4 15:28:09   发布人:语言文字

各中小学中专职校: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开展,提高市民精神文明素质,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对市民终身学习的工作要求,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作家协会,并邀请中国诗歌网共同举办。我区教育局、区语委办根据活动通知,将组织青浦区中小学生参与诗歌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宗旨

第三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一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通过组织广大市民、企事业职工、高校和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与诗歌文化的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继承、发扬祖国优秀诗歌文化,追寻传统文化基因,引导市民欣赏诗歌之美,养成高尚的生活情操;通过诗歌的文学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

二、活动主题

    心系大地,拥抱生活

三、诗歌作品征稿截止时间:2017615日。

四、原创诗歌作品征集具体要求:

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积极创作诗歌作品,抒写“中国梦·申城美”“中国梦·校园美”“中国梦·劳动美”,讴歌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发展、城市的变化以及我们工作、生活中的真善美和人生感悟,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

1.诗歌作品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2.诗歌作品体裁应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

3.诗歌作品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五、奖项设置

1.区里组织专家评选出不同奖项。

2.同时将所有的作品报送市里,有市专家团集中评审,并在全市范围内设置各奖项。

六、各校参赛作品份数及上报要求

望各学校能认真宣传此活动,可以在学校层面的评比中选拔优秀作品上报区语委办,也可以自行推荐,每校选送1—2篇。作品题目下面写清楚区县、学校、学生姓名及指导教师。

各校将纸质作品上交于教师进修学院韩老师办公室(至善楼305室)。另外,将电子稿以及参赛表一同上传于青浦区豫才中学浦静枫老师rtx

青浦区教育局

青浦区语委办

2017年53

征文参赛信息

学校

参赛学生

班级

征文题目

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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