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告栏
关于中小幼学生语言应用能力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精锐教育杯第四届“魅力汉语” 青少年语言应用能力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0 17:17:14   发布人:语言文字

各中小幼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其上海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国民语言应用能力,现根据市里的活动精神,决定举办精锐教育杯第四届“魅力汉语”青少年语言应用能力比赛。有关事项如下:

一、比赛主题

(一)亲情中华,魅力汉语。

(二)中国梦,少年梦。

二、参赛对象

(一)幼儿组:幼儿园大班至小学一、二年级学生

(二)少年组:小学三年级至五年级学生

(三)青少年组:初中(含预备年级)学生

三、比赛程序和形式

(一)初赛:网络比赛(6月20日之前)

1.幼儿组:自我介绍、中华经典诗词朗诵比赛,两项加起来时长1分钟。通过专门网页上传相关声频文件(网站地址在通知后面)。

2.少年组:汉语言文字和汉语文化知识比赛。

3.青少年组:汉语言文字和汉语文化知识比赛。

初赛由区语委办组织发动,各校认真组织学生参赛,各组别前10%选手进入复赛。

(二)复赛(6月下旬)

1.幼儿组:讲故事比赛,内容自选,时长3分钟以内。

2.少年组、青少年组:口头作文比赛,内容可赛前自拟,要求围绕“亲情中华,美丽汉语”、“中国梦,少年梦”的主题自行命题,体裁为叙事类记叙文。

复赛由市语协统一组织。各组别前10%选手进入半决赛。

(三)半决赛(7月上旬)

各组别内容和形式同“复赛”,每位选手的参赛视频在“优酷”或“土豆”网展示。

半决赛由市语协统一组织,各组别分别选拔10名选手进入决赛。

(四)决赛

包括汉语言文字和汉语文化知识、口语表达能力、其他才艺的综合性比赛,具体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一)自我介绍和中华经典诗词朗诵比赛(幼儿组):口齿清楚、声音响亮,普通话标准;内容完整。

(二)讲故事比赛(幼儿组):口齿清楚、声音响亮,普通话标准,表演生动,表情、态势适当。

(三)口头作文比赛(少年组、青少年组):主题鲜明,层次清楚,内容完整,有故事性;口齿清楚、声音响亮,普通话标准;基调准确,停连、重音等处理正确;表情、态势适当;有一定感染力。

(四)汉语言文字和汉语文化知识比赛(少年组、青少年组):按答题准确率排序。

四、比赛报名

(一)各组别参加网络声频文件上传(幼儿组)或网络知识答题比赛(少年组、青少年组)即可获得参赛资格:

1.市语协网站:http://ywgx.shyywz.com

2.市侨联网站:http://www.shanghaiql.org

3.诵苑网站http://www.songyuansh.com

(二)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和参赛费。

青浦区语委办

2013年4月22日

分享到: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