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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浦区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4-01 14:45:50   发布人:语言文字

2021年青浦区语言文字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强语言文字法治宣传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语言文字事业不断发展,以优异的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

(一)加强法治宣传。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纳入法制部门普法规划和年度宣传计划。结合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加强语言文明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文明用语宣传活动,普及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弘扬正能量,营造和谐健康的语言环境。

(二)开展教育培训。结合国家语委普通话普及情况抽样调查结果,针对本区普通话水平等级未达标、普通话未普及的重点人群,以及托育等与儿童语言能力发展密切相关的人群,开展普通话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在教育系统、委员单位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经典诵读、语言文化传承等内容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

二、建设监测体系,提升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

(一)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坚持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个环节,开展对新开办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评估。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普通话口语、规范汉字书写和汉语拼音教育教学,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能力和语文素养。

(二)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监测。依照《上海市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指标(试行)》,开展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指导、督促各学校、街镇及其他语委成员单位继续做好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监测工作,迎接市语委的检查。各街镇要做好公共场所社会用字监测工作,对所辖范围的主要商圈、街道等公共场所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应用检查,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其他语委成员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学校要做好各类用语用字规范化检查(包括公文格式、各类文本用字、标识与指示牌用字、宣传环境用字等)并做好整改。

(三)启动街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评估。根据《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上海市区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标》的要求,开展宣传、学习,指导语委成员单位开展自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区语委办将制定青浦区街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评估指标,并对其中一或两个街镇进行评估,逐渐提升街镇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三、开展语言文化活动,促进语言文化的传承创新

(一)组织语言文化系列活动。继续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组织全区中小学参加“上海市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推动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市民诵读节”“书法名家进校园”“小学生古诗文大会”“魅力汉语”等品牌活动,扩大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发挥语言文字铸魂育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书香校园建设。依据上海市书香校园建设指导标准,继续开展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并推动学校书法教育特色品牌发展。利用市语委搭建的各种平台,如:上海书展、中国上海国际童书展的阅读资源,积极开展“读红色经典,做信仰传人--百年百书阅读星”主题活动、 “情境化阅读”“亲子阅读”等品牌活动。

(三)保护传承地方语言文化。根据国家语委要求,继续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大力支持学校开展地方语言文化的传承活动,继续鼓励幼儿园开展“幼儿园上海话体验传习活动”。

四、加强语言文字测试工作,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能力

加强语言文字测试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中职生普通话、教师汉字应用等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通过区域培训及学校自培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测试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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